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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7月11日訊 近日,鄧某與漳平某煤業有限公司經檢察官和人民調解員勸解后,簽署和解協議,這是漳平市檢察院結合政法力量下沉工作,加強與司法局、公安局、法院等部門溝通協作,形成“檢察+調解”工作方法,實現“預防在前、調解優先、運用法治、就地解決”。 據悉,鄧某是漳平某煤業有限公司員工,今年5月在處理工作面頂煤時被掉落的煤炭砸傷,造成腰背部、右關節受傷。出院后,鄧某多次與公司協商工傷賠償事宜,但雙方就賠償金額始終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漳平市檢察院在政法力量下沉時得知這一情況,主動發揮“檢察+調解”工作優勢,第一時間聯合當地司法所召開調解會議。 “案發后,公司立即送人就醫并支付醫療等費用5000余元,鄧某也因工傷暫停工作,一個多月沒有經濟來源,希望你們理解彼此難處,各退一步。”調解中,檢察官從事實出發,引導雙方換位思考。隨著調解的深入,雙方當事人逐漸放下抵抗情緒,該公司表示愿意賠償鄧某103666元,最終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當場簽訂和解協議。 (記者 邱玉香 通訊員 林有星 凌麗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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