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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7月12日訊 近日,三明市三元區人民法院通過開展“終本清倉”回頭看,將一件終本案件重啟,并根據下落線索找到被執行人,通過軟硬兼施督促被執行人履行還款義務,最終促成雙方當事人和解,保障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被執行人林某因拖欠申請執行人鄧某欠款多年未還而被鄧某訴至法院,2021年10月,經法院判決,林某需償還鄧某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因林某未能及時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還款義務,鄧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林某明知自己名下微信、支付寶、銀行卡等賬戶均被法院依法凍結,并未主動聯系法院處理債務,且逐漸失聯。經查詢,執行法官發現林某名下尚有一份保單可供執行,便對該保單依法強制扣劃變現,并將所得的現金價值40000元發放給鄧某。后因林某名下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該案進入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6月,執行法官在“終本清倉”回頭看的過程中將本案重啟,并在申請執行人鄧某的幫助下將被執行人林某帶至法院。來到法院后,執行法官一邊告知林某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還款義務必須履行,一邊嚴肅闡明拒不履行還款義務的法律后果。林某稱其已經離異,現在獨自照顧正在上大學的女兒,無法拿出多余的錢來償還給鄧某,希望能跟鄧某協商分期還款。 執行法官遂通知鄧某到院,并耐心地組織雙方進行溝通協調,在執行法官的調解下,鄧某對林某的情況表示理解,并同意林某分期還款,雙方就此達成執行和解協議。 (儲丹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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