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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7月12日訊 近日,三明市三元區人民法院執行干警巧用預拘留措施,成功執結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 據悉,崔某因拖欠黃某100000元及利息未還,被黃某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崔某明知自己名下微信、支付寶、銀行卡等賬戶均被法院依法凍結,仍未主動聯系法院處理債務,執行法官根據黃某提供的幾個電話依次聯系崔某,均無人接聽。為盡快兌現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日前,執行法官根據申請執行人提供的下落線索在三元區內的住所地找到崔某并將其帶至法院。 來到法院后的崔某找各種理由企圖拖延履行,執行法官見狀當即嚴肅告知崔某,給其一個小時的時間考慮籌款,否則法院擬對其采取拘留措施,并將帶其進行送拘前體檢。明白法院開始“動真格”的崔某連忙拿起電話找親戚朋友籌錢,最終將籌到的10000元當場轉給申請執行人黃某,并與黃某協商一致約定剩下的金額將按月分期還款,雙方就此達成執行和解協議。 (儲丹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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