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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7月12日訊 近日,屏南法院和屏南縣公證處協同聯動,通過“訴前調解+公證”模式,成功化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為一站式多元解紛“更優解”出了一條特色創新之路。 韋某芬因生產經營需要資金,向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申請貸款。雙方于2020年2月18日簽訂《小額貸款額度借款合同》,約定授信額度為150000元。韋某敏、韋某溪、黃某鳳對上述借款合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后銀行依約發放貸款額度,韋某芬未能按約定償還貸款,銀行多次催收未果,遂向法院起訴要求韋某芬還款,后該案委派給特邀調解員吳細玉開展調解工作。 基于案件具備調解基礎,調解員吳細玉多次通過電話聯系原、被告雙方,通過耐心溝通協調,釋法析理,雙方當事人就還款金額和期限達成了一致意見,并簽訂調解協議。為進一步確保債權的實現,雙方當事人當場向公證處派駐屏南法院工作人員申請辦理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將矛盾糾紛止于訴前。 (記者 余凌云 通訊員 林桃桃 潘蕓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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