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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7月15日訊 近日,屏南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接到群眾求助稱:其手機在買東西的時候丟失了,請求幫助。 7月1日下午3時,一名群眾著急萬分地來到城關派出所尋求幫助,民警向其了解情況得知,方女士稱,當日12時到13時,在文化東路的某水果店附近手機遺失手機,因手機里儲存了大量的個人信息,且手機價值1萬余元,現非常著急。 民警安撫方女士的同時立刻上報給綜合指揮室,綜合指揮室迅速調取事發地點公共視頻,經過多方查詢,發現手機已被余某龍拾取,隨后民警聯系上余某龍,余某龍稱,其在高速入口著急前往古田,民警得知情況后立即前往并拿回手機,確認無誤后,民警將手機交給方女士并囑咐她對自己隨身攜帶的貴重物品要保管好,方女士連聲道謝。 (江松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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