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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門口有家“解憂便利店” ————龍巖市新羅區人民法院不斷充實完善“調解超市”解紛矩陣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7月16日訊 “我要就近調解”“我的調解員要專業”“我只聽法院的…………”如何滿足群眾多元司法需求,讓解紛服務像琳瑯滿目的商品一樣,可供群眾自主選擇且更易獲得? 成功有道,智者先行。早在2009年6月,龍巖市新羅區人民法院就傳承“楓橋經驗”,在全國率先提出“調解超市”理念。風雨兼程15年,“調解超市”隨著新時代訴源治理理念的發展,不斷充實完善解紛矩陣,形成了社區調解“便利店”、行業(領域)調解“連鎖店”、人民法庭調解“分店”等分層遞進式解紛路徑,不斷滿足群眾多元解紛需求,用實際行動繪就司法為民“好楓景”。 “便利店”解群眾煩憂 “小區有一家‘解憂便利店’,對我們來說特別方便。”家住龍巖市新羅區南城街道南中旭日小區的居民曉琳(化名)每次遇到法律問題,都去“解憂便利店”免費咨詢。 這家“便利店”店長羅金釵,曾是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退休后成為新羅法院特邀調解員,在小區成立調解工作室,成為社區居民公認的“和事佬”和“知心大姐”。她還獲得全國“平安之星”和“中國好人”等榮譽稱號。 “羅阿姨,我公婆逼著我離婚,他們還要去社區開一份‘離婚證明’,我該如何是好?”2023年7月,已至不惑之年的阿琴(化名)哭著向羅金釵求助。原來,阿琴的丈夫因患病需長期住院,她與公婆又常常發生爭吵,便帶著兒女在外租房。不料她搬走后,公婆不但對鄰居稱兒子離婚了,還寫了一份“離婚證明”要求社區蓋章確認。了解情況后,羅金釵決定上門走訪、入戶普法,并明確地告訴老兩口,他們寫的“離婚證明”是違法的、不管用。經過羅金釵多次溝通下,該家庭糾紛得以化解。 羅金釵調解工作室是“解憂便利店”的典型代表。在新羅區,還有許多像羅金釵一樣的退休干部、社區黨員紛紛在村、社區開設“解憂便利店”,為群眾提供法律咨詢、就地調解。今年以來,這些社區“解憂便利店”受法院委托訴前化解糾紛73件,助力實現“瑣事不出社區、小事不出村”。 專業領域有“專業調” “我已經花了500元,委托法律咨詢公司全權處理。”今年1月,陷入信用卡逾期糾紛的張先生如是說。當天,調解員李詩韻約張先生到龍巖市普惠金融司法協同中心與銀行方當面調解。 作為普惠司法協同中心調解員,李詩韻居中為張先生與銀行調解,不但不收取任何費用,而且專業可靠,為張先生定制分期還款方案,促成該起信用卡糾紛在訴前化解。 與金融糾紛一樣開展專班調解的,還有房地產糾紛、物業糾紛、建設工程等領域糾紛等。而新羅法院設立的“調解超市”行業(領域)“連鎖店”,集中攻堅矛盾糾紛高發領域,提供特色調解“產品”和“一站式”便民服務,讓糾紛化解更規范、更專業。 2023年以來,新羅法院依托專業領域的專家資源、行業能手、代表委員等優勢,聯動金融監管部門、住建部門、工商聯等,對金融、物業、婚姻家事、道路交通四類重點行業領域開展訴源治理“百日攻堅”,源頭化解糾紛700多件。 復雜糾紛交給“訴調融合” 產權糾紛、侵權糾紛等較為復雜的糾紛,往往在社區第一道關口、行業第二道關口無法解決,需要“法院+”參與。 一起持續10多年的涉外房產糾紛,跨越三代人,在社區和僑聯的調解下,問題沒有得到徹底解決。2023年11月,當事人請求“調解超市”特邀調解員林演芝參與調解。她既是新羅法院退休法官,又是“調解超市”涉僑維權服務站調解員。她常常發揮“訴調融合”機制,搭建訴訟與調解之間的橋梁,利用訴訟與調解各自優勢,以訴訟促調解、以調解免訟爭。 最終,林演芝從房產管理、涉外手續辦理、房屋產權劃分等角度促成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當事人在新羅法院法官、區僑聯領導的共同見證下簽訂調解書。 “我們落實龍巖法院‘五聯四化’訴源治理體系建設要求,強化法官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村居干部、基層調解員的聯動,不管距離遠近、糾紛難度大小,總有可供當事人選擇的解紛方式,讓糾紛化解更加多元、更有溫度。”新羅法院院長洪炳龍介紹道。 司法為民只有起點,沒有終點。今年以來,新羅法院持續推進訴源治理減量工程,一審民商事案件數量同比下降6.25%;萬人成訟率63.74件/萬人,同比下降12.64%。 (本報記者 邱玉香 通訊員 林成龍 鄧浩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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