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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羊“作案”引糾紛,周寧縣司法局咸村司法所啟動“4+N”調解機制———— 賠償款到手 心氣也順了 “回去以后,我得趕緊把防護欄給裝上,不能再讓山羊跑出去啃果樹了。”日前,周寧縣司法局咸村司法所調解室里,隨著調解協議的簽訂,原本緊張激烈的氛圍逐漸變得輕松起來,一起因山羊啃食果樹而引發的糾紛就此平息。 山羊“作案” 上百棵果樹被啃食 “我花了好多錢嫁接的果樹,結果被謝某某的羊給啃了,100多棵呢!”2月29日,林某某氣沖沖地來到咸村司法所,“我已經去派出所報了案,警察也來現場看了,希望你們也能一起幫忙給我主持公道!” “別急,別急,坐下來慢慢說…………”司法所調解員將林某某帶進調解室,并為其遞上熱茶,耐心傾聽事情原委。 原來,林某某租了一塊地經營農場,農場里種植了許多果樹和蔬菜。由于林某某的農場與謝某某的羊圈相鄰,且緊鄰放羊通道,山羊經過時常常啃食農場內的果樹與蔬菜。 早在兩年前,謝某某的山羊就已有“作案前科”。當時,林某某扣下謝某某的山羊要求給個“說法”,謝某某口頭承諾如若以后山羊還啃食果樹,一棵賠償500元。 然而,謝某某的山羊此次一次性啃食的果樹超過100棵,被啃食的果樹是林某某購買的新品種苗,且特地邀請了專業人士到現場嫁接,還未收成就被糟蹋。林某某心中既心疼又氣憤,要求謝某某按原先承諾的一棵500元予以賠償。 雙方對峙 賠償金額差距懸殊 聽完林某某陳述后,調解員第一時間與派出所聯系,進一步確認案件事實和損失情況。經核實,林某某的果樹枝葉確實被謝某某的山羊所啃食,且數量達100棵以上。 調解現場,調解員向謝某某陳述了山羊啃食果樹的事實,展示了現場照片,并提出林某某的訴求。對于林某某的訴求,謝某某表示,他承認自己的山羊確實吃了果樹,但是林某某要的賠償太多了,而且不合理。如果真的得賠,自己只愿意支付幾百元錢。 一邊是三四萬元賠償訴求,一邊是只愿意賠償幾百元的態度。面對如此懸殊的差距,調解員決定采取“背靠背”調解方式,分別與林某某、謝某某溝通。 “雖然你說謝某某曾答應如山羊再次啃食果樹就按每棵500元價格予以賠償,但你們并沒有簽訂協議,且此價格過高,謝某某也沒法接受。”調解員向林某某解釋道。 “只賠幾百元錢那是不可能的!”林某某表示,如果謝某某不及時賠償,他就把山羊抓走,要不就去法院起訴。 “山羊啃食果樹和你抓走山羊是兩碼事,如果你真的抓走山羊,那就觸犯法律了,千萬不要沖動。”面對林某某不愿退讓的態度,調解員打算先暫時“晾一晾”他,轉頭做謝某某的思想工作。 然而,謝某某的態度同樣堅決:“他要去告就去告吧!反正我沒有錢。要賠的話,我也只能賠幾百元錢意思下。” 調解陷入了僵局。 釋法說理 平息果樹賠償糾紛 面對雙方僵持不下的態度,司法所立即啟動“4+N”調解機制,邀請法庭、派出所、鎮紀委共同參與調解,分別對林某某、謝某某釋法說理,談法律、講事實、擺道理,分析走訴訟程序的利弊。 “起訴你可能得到更多賠償,但是你的這些損失需要鑒定,鑒定費用很高且需你先行墊付。如果你勝訴了,對方的經濟情況你也知道,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到時候你錢花了、時間耽誤了,什么賠償也拿不到手,得不償失呀!”調解員耐心地向林某某分析走訴訟渠道的利弊。 與此同時,調解員也耐心做謝某某的思想工作:“你清楚林某某的脾氣,也了解他這次的損失有多大。你總說沒錢,可你別忘了自己手頭還有很多羊,要是真被起訴了,那可不怕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 經過釋法說理,林某某認識到雖然訴訟可能得到更多賠償,但是前期需要墊付高昂的鑒定費,還要付出時間成本,最終可能還難以執行,遂放棄了起訴的想法。同時,謝某某也認識到自己山羊對林某某果園造成的損害非幾百元錢就可補償,更明白如果對方起訴對自己有諸多不利,也愿意多承擔一些賠償。 經過多次“背靠背”調解,雙方終于放下執念,同意簽訂調解協議:由謝某某賠償林某某被山羊啃食的果樹2186元,并及時安裝好防護欄,確保山羊不再跑出羊圈。同時,明確今后如山羊再次啃食果樹的賠償標準。 (本報記者 王淇鋒 通訊員 朱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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