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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7月17日訊 近日,福鼎一群眾在家附近發(fā)現一條“娃娃魚”,并在民警幫助下,將這一“水中大熊貓”安全放生。 當日上午,福鼎市公安局白琳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其家旁的溪水渠中發(fā)現一只疑似“娃娃魚”的兩棲動物,由于擔心“娃娃魚”受傷,便先將其收容照顧。接警后,該所民警立即聯系了海洋漁業(yè)局工作人員一同趕赴現場。 到達現場后,海洋漁業(yè)局工作人員確定該動物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大鯢(娃娃魚)。經初步檢查,該大鯢體長一米左右,重二十余斤,并未發(fā)現有明顯外傷,行動自如,具備放生條件。 通過實地考察,民警選擇適合水域將大鯢放歸大自然。同時,民警也向群眾宣傳了若遇到野生動物應及時報警或與相關部門取得聯系,使野生動物能得到及時的放生與救治,嚴禁飼養(yǎng)和捕殺。 (林星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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