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7月19日訊 近日,將樂縣人民法院通過訴前調解化解了一起民間借貸案件,既維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又成功化解了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會效果。 陳某與李某是多年的好鄰居,2020年4月,被告陳某因經營周轉向原告李某借款5萬元,陳某當天向李某出具借條一張,對還款期限做出約定。借款到期后,李某多次討要,陳某均以全部投入經營,沒現錢為由拖延履行。李某遂訴至法院,請求陳某履行還款義務。 承辦法官受理案件后,考慮到雙方是多年鄰居,遂組織了訴前調解。法官從法律、情理角度出發,進行釋法明理,向陳某釋明不履行義務的后果,并采取“背對背”沉浸式傾聽當事人訴請的調解方式。最終,經過法官的耐心疏導,消除了雙方當事人的對立情緒,陳某當即向李某轉賬3萬元,剩余欠款將分期償還。 (吳瑞林) |
找福建律師 、看福建新聞 、免費法律咨詢 ,就上福建法治網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
地址: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0591-87870370
版權所有: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2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涉未成年舉報電話:0591-87521816,舉報郵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