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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無“礙” ————泰寧縣檢察院為殘障人士提供權益保障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7月19日訊 殘障人士如何維權?公共設施“無障礙”如何建設?相關政策如何知曉?近年來,泰寧縣檢察院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辦案理念,通過強化辦案、內外聯動、健全機制等措施,因地制宜開展殘疾人權益保護法律監(jiān)督專項活動,為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 維權無礙 密織公共法律服務網 黃某因病導致脊柱不能直立,被鑒定為三級殘疾,此外,還需撫養(yǎng)一名未成年人。2022年3月至10月間,其在外打工的丈夫平均每月僅轉款830元給其子。黃某則因身體殘疾,只能依身體狀況從事輕微的勞動,微薄收入不足以支撐家庭生活開支醫(yī)藥費、子女教育費、伙食費等,經多次與其丈夫協商,均無果。黃某該如何向其丈夫主張自己的權利? 泰寧縣檢察院收到黃某申請后,立即啟動民事支持起訴程序,對該案進行審查。因當事人黃某取證能力弱,案件承辦人通過實地走訪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多次對接掌握真實情況,為黃某提供訴訟支持和幫助。 案件判決生效后,泰寧縣檢察院持續(xù)關注案件判決后情況,及時主動與當事人溝通、了解情況,并積極與法院對接,開通強制執(zhí)行綠色通道,執(zhí)行到款2300余元。此外,為黃某成功爭取到司法救助金4萬元,并通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支持,為黃某找到工作,緩解生活壓力。 為保障弱勢群體合法權益,進一步暢通農民工、未成年人、老年人、婦女、殘疾人等弱勢群體維權渠道,近年來,泰寧縣檢察院建立民事支持起訴工作協作配合機制,與縣司法局簽訂《關于建立支持起訴與法律援助協作機制的意見》進一步完善包括法律援助、支持起訴等在內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 出行無礙 完善基礎無障礙設施 “有時候想去公園逛逛,但是公園的出入口要么是階梯,要么輪椅坡道太陡了,出行不安全。現在好了,坡不陡了,還修建了欄桿作為扶手,感謝檢察機關能想到我們!”4月,受邀參加無障礙環(huán)境建設體驗活動的殘障人士為檢察機關豎起了大拇指。 今年1月,泰寧縣檢察院收到“益心為公”志愿者反映的無障礙設施設計、施工不合理的線索。后經檢察官調查核實發(fā)現,部分公園、鄉(xiāng)鎮(zhèn)行政服務中心、醫(yī)療機構的輪椅坡道不符合要求。 輪椅通行,緣石坡道基本“零高差”;在外游覽,語音播報實現“全方位”。為推動各部門形成合力,共同解決公園及公共場所輪椅坡道無障礙設施在建設、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泰寧縣檢察院邀請殘聯等職能部門召開圓桌會議。會議對做好公共設施無障礙保障工作,保障無障礙設施功能正常和使用安全達成合意。收到檢察建議書后,相關部門積極履職盡責,對相關問題進行了全面整改并回復檢察機關。 值得一提的是,面對需求日漸多樣,主體依然多元的現象,檢察干警還邀請縣殘聯工作人員及具有無障礙設施建設專業(yè)知識的“益心為公”志愿者全流程參與辦案過程,對無障礙設施建設提供建議。 宣傳無礙 知識送達“最后一公里” 5月,泰寧縣檢察院利用全國第四個“民法典宣傳月”的契機,在村干部的帶領下入戶為殘障人士送去司法服務。檢察干警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就《民法典》《殘疾人就業(yè)保護法》中涉及的殘疾人群體在就業(yè)、社會保障等多方面的法律知識進行相關解讀,講解了殘疾人在受到傷害時如何保護自身合法權益,如何申請法律援助及救濟等內容,并結合現實生活中真實的法律案例,為殘疾人普及相關的法律知識。 近年來,泰寧縣檢察院注重殘疾人普法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實效性,常態(tài)化向殘障人士進行普法宣傳,重點講解民法典、支持起訴、司法救助等法律知識,給他們派發(f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讀本,講解殘疾人擁有的基本權益及優(yōu)惠政策。截至目前,共向發(fā)放宣傳資料100余份,接受殘疾人咨詢10余次。 殘疾人是社會大家庭的平等成員,是人類文明發(fā)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同時也是一個特殊困難的群體,需要格外關心、平等關注。下一步,泰寧縣檢察院將進一步聚焦重點人群,持續(xù)加大檢察辦案力度,讓廣大殘疾人有愛無“礙”,同享生活的溫暖與芬芳。 (本報見習記者 彭冬晴 通訊員 吳艷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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