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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7月19日訊 近日,永安市人民法院堅持能動履職,對涉民生案件窮盡執行手段,最終成功執行和解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保障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2017年12月,曾某駕駛無牌號的兩輪電動車,載著葉某在永安市某路段與林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的無牌號兩輪助力車發生碰撞,造成葉某重傷的嚴重后果。2018年3月,葉某因醫治無效去世。由于交通事故各方就賠償問題無法達成一致,葉某家屬于同年4月起訴至永安法院。永安法院經審理后,判決葉某家屬勝訴。但該判決生效后,林某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賠償義務,葉某家屬遂于同年10月向永安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對林某名下的銀行存款、不動產、車輛等財產進行查詢,未能發現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且林某下落不明,案件陷入執行僵局。2019年10月,經懸賞舉報,執行干警發現林某蹤跡并將其拘傳到案,但葉某家屬與林某就賠償金額未能達成一致,林某在被拘留15天后便“逃離”永安,此后又處于“失聯”狀態。 今年6月,葉某家屬提供線索稱林某在三明某餐飲店工作。執行干警立即出動,對林某從法、理、情方面做釋明工作,并組織雙方進行和解。最終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將應賠償金額調整到20萬元,林某當場支付8萬元,剩余12萬從2024年7月起每月至少支付3000元,直至剩余12萬付清為止。 至此,這起涉民生舊案得以執行和解。 (王丹婷 李文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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