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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惡意職業索賠人惡意投訴舉報和復議訴訟,導致部分企業陷入發展困境、大量浪費行政和司法資源,南安市檢察院依法能動履職,找準專項整治惡意職業索賠亂象的切入點和著力點,與相關部門形成工作合力,為營造安商、穩商、惠商、暖商的環境提供法治保障。該事例入選福建省發改委(營商辦)2024年首批優化營商環境典型經驗做法。 王某通過某平臺先后在多家店鋪購買1份7元的“花旗參烏雞湯”,后以“店鋪宣傳原料含‘人參’、但實際以‘花旗參’替代”為由,向職能部門投訴舉報。店家賠償王某1000元,王某才撤銷投訴舉報。這是南安市檢察院在調查走訪中發現的一個惡意職業索賠案例。 南安市檢察院先后走訪市場監督管理局、司法局、12345政務服務中心等行政機關20余次,全面了解惡意職業索賠現狀。經過系列調查核實后,該院依法向主管部門發出社會治理檢察建議,促成建立惡意投訴舉報認定標準,并制作行刑銜接移送標準和流程圖,不予受理100件惡意投訴舉報;針對法院未及時查詢當事人涉案情況、認定普通消費者及不安全食品標準不一導致類案不同判的情形,該院依法制發檢察建議書,促成市法院加強當事人涉案查詢力度、類案檢索,統一法律適用和裁判尺度,斬斷惡意職業索賠懲罰性賠償利益鏈條;針對惡意職業索賠人利用民事訴訟、滿意率考評等手段向職能部門施壓情形,該院依法向12345政務服務中心、法院等單位制發社會治理檢察建議,建議重點關注并仔細甄別惡意職業索賠人情況,促成依法治理。 為進一步從源頭遏制惡意職業索賠,南安市檢察院聯合多部門建立惡意職業索賠行刑銜接線索移送機制,細化認定標準。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敲詐勒索違法行為線索,依法懲治惡意職業索賠犯罪行為。 同時,該院及時向泉州市檢察院報告惡意職業索賠現狀及工作開展情況,推動泉州市檢察院部署全面開展惡意職業索賠專項監督活動,擴大整治惡意職業索賠范圍、提升整治成效,共破治理難題。 (張楊馨 曾麗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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