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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7月26日訊 近日,大田縣人民法院法官成功訴前調解了一起涉低保戶的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件,當面化解了雙方當事人的矛盾,疏解了低保戶的難題。 某物業公司因業主楊某未支付物業服務費3689.8元訴至大田法院。法院受理后,承辦法官了解到楊某系低保戶,該房屋系為了孩子讀書找親友借款購買的小兩居,借款及房貸至今尚未還清。楊某夫婦均為二級傷殘,無勞動能力,兩人育有二子,長子患有精神疾病,次子剛達上學年齡,一家四口每月僅靠政府的低保勉強維持生計。 承辦法官考慮到楊某確有經濟困難,若一味判決,治標不治本,也許還會引發執行難的問題,便決定采取調解方式化解此案。為此,承辦法官多次向社區了解楊某的情況,并深入與物業公司的領導進行溝通協調。在承辦法官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疏通調解下,最終物業公司同意放棄部分物業費,楊某當即承諾近期內籌錢繳交。 至此,這起特殊的物業糾紛得以妥善化解,同時也用法律傳遞了溫情,讓弱勢群體實實在在感受到了法律的溫度。 (高艷青 嚴健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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