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7月29日訊 日前,經漳平市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葉某因犯盜竊罪,被漳平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6000元,退賠被害人損失。據悉,這是葉某第二次因盜竊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經查,今年3月,葉某與陳某(另案處理)打起了深夜停在路邊摩托車的主意。隨后,二人約定乘坐動車前往漳平市物色車輛,并趁深夜無人,偷走一輛摩托車。隨后,葉某和陳某聯系上漳平的李某、黃某遠(均另案處理),以相同的方式在漳平市城區多次盜竊摩托車。3月25日,葉某等人在盜車時被漳平市公安局民警現場抓獲。據統計,葉某共盜竊6輛摩托車,總計價值18410元。 檢察機關經審查認為,被告人葉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伙同他人多次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價值18410元,數額較大,已構成盜竊罪,結合認罪情節,漳平市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法院經審理,作出上述判決。 (記者 邱玉香 通訊員 楊小琴 凌麗蓉) |
找福建律師 、看福建新聞 、免費法律咨詢 ,就上福建法治網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
地址: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0591-87870370
版權所有: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2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涉未成年舉報電話:0591-87521816,舉報郵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