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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拘聯動”專治“軟硬不吃” ————福鼎市人民法院打出“懲戒+教育”執行組合拳 “本來以為對方寧愿被拘留也不還錢,這筆貨款是要不回來了。沒想到法官和民警沒有放棄,為我追回了這筆拖欠已久的款項。”近日,在福鼎市人民法院執行服務中心調解室,申請執行人王某的臉上露出久違的笑容。 原來,早前吳某在承包福鼎某工程時,曾向王某購買建筑材料共計13.8萬元,雙方口頭約定月底結賬并付清貨款。可約定期限屆滿之日,吳某卻未及時還款,王某經多次催討無果,遂起訴至福鼎法院。法院判決生效后,吳某仍未履行還款義務,無計可施之下,王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該案立案執行后,執行法官傳喚雙方當事人到法院組織調解,吳某卻以“沒錢”為由拒絕還款。“吳某是外地人,好不容易把人約到福鼎,但他還不打算還錢,我希望法院能拘留他!”在執行服務中心調解室,面對“軟硬不吃”的吳某,王某怒氣郁結于心。經其申請,福鼎法院決定對吳某司法拘留15日。 然而執行法官深知,司法拘留不是目的,敦促被執行人盡快履行義務、維護司法權威、保障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才是執行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為此,福鼎法院聯合市拘留所開展“執拘聯動”,通過設立“點對點專線”,共享案件信息,確保有效化解該起涉執矛盾糾紛。 被送往拘留所后,執行干警與公安民警密切配合,及時把握吳某被羈押后的24小時“黃金時間”,多次向其釋法明理,言明拘留不能替代償還債務的責任,從而攻破吳某心理防線,使其深刻認識到逃避債務不是最終解決辦法。次日,吳某主動聯系福鼎法院,表示已籌齊所有欠款,希望法院能提前解除其拘留措施。 執行法官在確認吳某應支付的執行款、訴訟費、執行費全部到位后,于吳某被拘留的第4日作出提前解除拘留決定,促成該案案結事了。 后記》》》 “執拘聯動”是福鼎法院堅持能動司法、拓展執源治理新路徑的一次有益嘗試。通過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合作增效,法院、公安機關將化解涉執矛盾貫穿于司法拘留的全部流程、各個節點,以“懲戒+教育”的形式,推動涉執糾紛多元化解,穩步推進“切實解決執行難”工作。 數據顯示,2024年上半年,福鼎法院常態化實施執拘聯動機制,拘傳被執行人106人,拘傳后執行完畢10人,促成和解64人,執行到位486.4萬元,實際拘留32人,拘留所集中看管期間教育引導8名被執行人還款73萬元。 (本報記者 龔麗雯 通訊員 廖曉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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