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抓前端 治未病 ————南平延平法院筑牢矛盾糾紛化解的“第一道防線”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8月6日訊 “老陳,最近氣色不錯嗎,近來身體可好?” 近日,南平市延平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鄭世文、主審法官林潔、塔前司法所所長李春來一行來到海拔近千米的塔前鎮坑柄村回訪社區矯正人員陳某維。 “還行,感謝你們幫我爭取到了緩刑的機會,讓我每天可以自由自在地在一畝三分地里播種希望,收獲勞動果實。”陳某維邊說邊遞上西瓜。 陳某維今年72歲了,在家排行老大,家里有兄弟六個。前些年,他得了前列腺癌,雖然進行了手術,但還是留下了后遺癥,現在天天都要綁著成人尿不濕,生活因此捉襟見肘。 2023年4月17日,陳某維在塔前鎮坑柄村土名"上厝瓏"的農田使用打火機點燃蘆葦、雜草焚燒,不慎跑火引發附近山場森林火災。經鑒定,過火面積共計219.04畝,其中:過火有林地面積計85.57畝;受損林木直接經濟損失共計63100.07元,其中林地上林木資源直接經濟損失共計33057.34元。 大火過后,陳某維因涉嫌犯失火罪被提起公訴。 “考慮到陳某維身患癌癥,基本沒有賠償能力,如果不做好化解工作,一件失火案必將衍生出23件民事訴訟案件,而后還會再多出23件執行案件。為此,我想到了我院建立的鄉鎮法官工作站機制,于是就把案情向塔前鎮法官工作站掛點法官鄭世文做了匯報。”林潔表示,只有把民事糾紛化解在訴前,才能防止一案生多案。 之后,鄭世文第一時間聯系了塔前司法所所長李春來。 坑柄村不大,人口不過幾百人,幾乎都姓陳,同屬一個宗族,彼此之間大多是兄弟關系或叔侄關系,李春來深入實地調查后,發現有調解的基礎。 原來,受災的林農都知道陳某維的困境,也十分清楚他賠償能力有限,但是火災發后,他連個賠禮道歉都沒有,受災戶心里有氣,堵得慌,于是就準備起訴陳某維支付賠償款。 “各位鄉親,燒荒引發火災給大家造成損失,我的確有罪,我也是悔不當初,我真誠地向各位賠禮道歉,同時也請大家給予諒解。”在調解會上,陳某維誠懇地道歉。 “我們本來就是一家人,有話好說,有事好商量,只要你認錯了、悔罪了、道歉了,至于賠償,多少給點就好了。”受災戶紛紛表示可以讓步。 看到受災戶都如此善解人意,陳某維家屬拿出1萬余元幫助他賠償各受災戶。雖然受災林農的實際損失遠遠大于拿到的賠償款,但他們都一致表示了諒解,紛紛撤回起訴。 鑒于被告人陳某維涉民事部分糾紛得到了圓滿化解,延平法院于2023年12月依法作出判決,被告人陳某維犯失火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二個月。 近年來,延平法院聯合區司法局自2022年4月建立一鄉鎮(街道)一法官工作站機制,21個鄉鎮(街道)均有一名員額法官掛點,掛點法官定期下沉鄉鎮(街道)和村居,做好矛盾糾紛化解指導和普法工作,一旦轄區發現矛盾糾紛,掛點法官與人民調解員同向發力,能動司法,努力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訴前。 “上述案件就是一個縮影,陳某維得到了村民的諒解,獲得了緩刑機會,相較于在高墻內服刑,在家邊接受社區矯正邊養病那是最好的結果;對受災戶而言,一千不如八百現,這也是最好的結果。”鄭世文表示,這個案件的處理真正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的效果。 (本報記者 湯仙念 通訊員 曾興冰) |
找福建律師 、看福建新聞 、免費法律咨詢 ,就上福建法治網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
地址: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0591-87870370
版權所有: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2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涉未成年舉報電話:0591-87521816,舉報郵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