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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服刑,豈可領取養老金 ————南平市延平區檢察院開展涉刑人員養老金調查專項活動 “你們都聽說了嗎?老杜坐牢了還有工資拿。” “還能有這么好的事啊!” “對啊,他家里人每個月都還領著他的退休金呢!” 近期,南平市延平區檢察院檢察官到大橫鎮開展“法治進鄉鎮”活動,在普法間隙聽到當地村民議論同村人杜某生(即老杜)在服刑期間仍能正常領取養老金一事,立馬提高警惕性。 經了解得知,2013年,杜某生伙同他人在被政府收儲的土地上挖了一口假魚塘,以施工隊破壞了自家魚塘為由,多次阻擾施工隊施工,并向該房地產公司索賠。2017年,杜某生伙同他人聚集在某環保建材公司門口路段阻攔運土車輛通行,造成棄土無法運入該公司,該環保建材公司只得被迫有償接受杜某生等人提供的棄土。2019年4月,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判處杜某生有期徒刑4年。 檢察官到人社部門調閱杜某生的養老金發放記錄,發現其服刑期間養老金仍照常發放。根據現行國務院社會保障部門相關政策文件,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含緩刑)及以上刑罰的,應停發或暫停調整基本養老金。 這種情況究竟是個案,還是普遍存在的不規范現象?為此,延平區檢察院開展涉刑人員養老金調查專項活動。檢察官通過查閱刑事卷宗、對比服刑人員信息數據、函詢社保機構,對轄區2016年以來退休服刑人員進行排查,發現有10多名涉嫌違規調整或領取養老保險金的人員。 經調查,被判刑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停發、暫停調整等工作涉及多個職能部門,由于各職能部門未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平臺,對服刑人員信息無法完整追溯或查詢。 延平區檢察院隨即向人社部門發出檢察建議書,建議其積極協調法院、公安、司法、民政等單位,建立數據比對和共享核查協作機制,對各單位提供的死亡、判刑等人員信息與待遇享受人員信息庫數據進行比對,以堵塞制度漏洞;對已被違規領取的養老金,依法及時追繳,避免國有資產流失。 此后,由區委政法委牽頭,涉及養老金停發工作的多個職能部門會商研究并出臺《延平區多部門防范冒領社保基金信息共享協作機制實施方案》。機制出臺后,對于案涉違規領取的養老保險金,相關服刑人員已主動退繳或通過勞動保障監察部門依法立案追繳20多萬元。 (本報記者 湯仙念 通訊員 朱佳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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