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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8月15日訊 男子醉酒后駕車上路,竟在橋上酣然入睡。近日,福鼎市人民法院審結該起危險駕駛案,判處被告人梅某錦拘役2個月15日,并處罰金4500元。 今年1月的一天,梅某錦酒后無證駕駛無號牌三輪載貨摩托車,途中,其將車輛停放在橋上,并躺在橋上睡覺。2小時后,被群眾發現并報警。民警接警后趕到現場處置并查獲梅某錦,經鑒定,案發時其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96.30mg/100ml。 法院經審理認為,梅某錦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規,醉酒后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輛,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綜合其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等,遂依法作出以上判決。 (記者 龔麗雯 通訊員 廖夢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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