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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8月19日訊 近日,上杭縣人民檢察院通過“支持仲裁+引導和解”模式,調解一起工傷賠償糾紛,維護工人合法權益。 楊某自2018年10月起就職于某建設公司從事鉆工,2023年1月,其被市疾控中心確診為職業性矽肺壹期,后經縣人社局依法認定工傷,并經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傷殘七級。 認定工傷后,楊某多次與某建設公司協商工傷賠償相關事宜,均未達成一致。無奈下,其向上杭縣仲裁委員會尋求幫助。收到相關案件信息后,鑒于楊某缺乏專業的法律知識能力,上杭縣檢察院決定支持楊某向上杭縣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遂向縣仲裁委員會發出《支持仲裁意見書》。 隨后,檢察機關與仲裁委員會組織雙方展開調解,認真聽取雙方訴求和意愿,釋法說理、答疑解惑,促使雙方逐漸縮小糾紛分歧, 最終,楊某與某建設公司當場達成和解,仲裁委員會出具調解書,楊某與某建設公司解除勞動關系,某建設公司向楊某一次性全額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待遇、醫療費共計20.8萬元。 (記者 邱玉香 通訊員 鐘蘭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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