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8月21日訊 盜竊嫌疑人竟然利用“免密支付”盜竊錢財?近日,經龍巖市新羅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新羅區法院作出判決,被告人賴某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四千元。 經查,被告人賴某某伙同其他幾個不法分子(另案處理),采用隨機“拉車門”的方式,盜竊未鎖車輛內的銀行卡,再通過“小額免密支付”的方式,在其事先準備好的POS機上進行盜刷,小額多筆積少成多,共計盜刷一萬余元。 檢察機關經審查認為,被告人賴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賴某某犯罪后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積極退贓,檢察機關以此提出認罪認罰量刑建議,新羅法院采納,故作出前述判決。 檢察機關在此提醒廣大群眾,“拉車門”盜竊是佛山最近出現的新型盜竊方式,不少群眾為方便,車上經常放有銀行卡等財物,大家要加強防盜意識,停放車輛時,鎖好車門,做好防盜,車內盡量不放財物。 (記者 邱玉香 通訊員 林震) |
找福建律師 、看福建新聞 、免費法律咨詢 ,就上福建法治網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
地址: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0591-87870370
版權所有: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2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涉未成年舉報電話:0591-87521816,舉報郵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