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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8月21日訊 從企業到行業,訴累困境皆相同,是公司用工制度不健全,還是相關行政部門履職不到位?近日,寧化縣人民檢察院發出一份社會治理檢察建議,建議引導企業健全用工制度、加強法律宣傳,為健康發展提供堅實保障。 “被害人口頭離職后,第二天在上班路上卻發生交通事故?案件已作不起訴決定,被害人公司卻委托律師申請查閱不起訴決定書?”近日,一起交通肇事案的律師閱卷引起了寧化縣檢察院承辦檢察官楊水蓮的注意。 經與律師深入交流,楊水蓮了解到該案中被害人付某某與其公司存在勞動關系爭議。原來,付某某系某公司試用期員工,在發生交通事故前一日向該公司口頭提出離職,但法院審理認為,該公司提交的證據不能證明事發時該公司與付某某已解除勞動合同,故判決確認雙方存在勞動關系。該縣人社局認定付某某受到的事故傷害屬于工傷認定范圍,予以認定為工傷。 “付某某工傷認定案的爭議,反映出企業在用工制度方面不夠健全,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可能存在履職不到位的情況?!睏钏徱徽Z中的。按照一體化履職機制,楊水蓮及時將監督線索移送該院行政檢察部門進行實質性審查。經行政檢察部門調查核實,近兩年來,經濟開發區內數家公司都因用工制度不健全發生工傷認定爭議,導致企業陷于訴累并支付了高額經濟賠償,直接影響企業正常經營與健康發展。 為引導企業依法依規經營,維護企業和勞動者雙方權益,日前,寧化縣檢察院邀請縣管委會、縣工商聯、縣人社局、市場監督管理局、企業代表、人民監督員、聽證員等召開檢察聽證會,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建議,就督促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履職,推動完善企業用人管理制度達成一致意見,并向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發出社會治理檢察建議,建議引導企業規范辦理離職手續、規范制定公司規章制度、加強法律宣傳。 相關行政部門收到檢察建議后,成立規范企業用工領導小組,通過走訪企業、召開座談會等方式引導企業規范辦理用工手續,在辦理員工入職、離職手續時,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要求簽訂書面合同,避免爭議發生。下一步,該院將聯合縣工商聯對多家企業進行回訪,實地考察企業用工勞動合同、員工入職、離職流程和風險防控機制,為推進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貢獻檢察力量。 (本報見習記者 彭冬晴 通訊員 曾勇 呂蕙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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