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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綠之間 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永泰縣人民法院司法助力生態產品價值實現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8月23日訊 大美永泰,青山環繞,水清岸綠。抬眼望去,青綠之間,一幅“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生態畫卷徐徐鋪展。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集中調研座談會在永泰縣召開。在永泰縣梧桐鎮坂埕村“古樹名木司法保護示范點”、演村“生態司法保護示范點”,永泰縣人民法院將推動生態資源優勢轉化為綠色發展優勢的生動生態司法保護實踐展示給來自全國各地的代表。 近年來,永泰法院立足縣域古樹名木、古村落古莊寨、古茶樹、水資源等生態文態優勢,優化升級生態司法保護品牌,著力構建綠樹掩映、村寨相襯、山水融合、茶香四溢、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綜合立體保護體系,打造生態司法保護“永泰樣本”。 在推進古樹名木保護的過程中,永泰法院在省內首推“古樹名木保護+保險”工作機制,先后分批為全縣古樹名木投保490.9萬元,完成保險全覆蓋。2020年以來,共協調處理21起古樹受損事件,獲保險理賠款4.87萬元用于古樹修復。 莊寨是永泰當地獨具特色的歷史建筑遺產。為守護古村落古莊寨,永泰法院與永泰縣政府聯合建立我省首個“文化遺產保護行政、司法、社會綜合協調解決機制”,出臺《實施意見》13條,并設立我省首個“古村落古莊寨復興司法保護基地”和“古莊寨保護法官工作室”,聘請5名省級文物保護專家作為“古莊寨司法保護評估專家”和涉古莊寨案件審判專家輔助人。該院“生態司法+古莊寨”做法入選福州市全面深化改革優秀案例、福建省司法體制改革典型經驗選集。 永泰縣水資源豐富,貫穿全境的大樟溪是閩江下游最大的支流,為呵護最美“母親河”,永泰法院探索構建多元共治網絡。在此過程中,該院設立了“水資源保護巡回審判點”,在縣水利局掛牌“駐縣河長制辦公室法官工作室”,成立水資源審判合議庭;聯合多部門出臺協作機制,牽頭開展永泰縣水生態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協作行動;聯合永泰縣河長辦、水利局、人保財險永泰支公司為大樟溪流域投保“水環境質量綜合保險”。 在推進野生動物保護的過程中,永泰法院強化協作對接共識,于2023年6月會同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藤山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簽署《關于構建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協作框架協議》,設立“藤山自然保護區生物多樣性司法保護聯絡點”,充分發揮司法在生物多樣性保護、治理、懲戒、預防中的功能作用。聯合永泰縣公安、檢察、林業等單位出臺相關實施意見,完善野生動物保護“兩法銜接”機制。 茶產業歷來是永泰縣的特色優勢產業之一,永泰法院能動破題、融合發展,精心守護古茶樹“活化石”。該院推動簽署《古茶樹保險協議》,為120株古茶樹投保財產損失險,并為古茶樹加掛“敬告宣傳牌”“古茶樹保險牌”。同時,該院還在福州市率先出臺《司法護航“三茶”融合發展十項措施》,設立“三茶”融合發展司法保護聯絡點,為永泰茶葉種植、生產、加工、銷售等環節提供全要素一體化的司法服務。此外,該院還創新建立“一茶企一法官”工作機制,推進“一茶企一工作群”建設,打造“專業化、地方化、特色化”涉茶糾紛源頭治理品牌。2023年8月,針對“永泰細茶”等品牌標識存在被惡意搶注現象,該院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出首份知識產權司法建議書,助力永泰茶產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 為助力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永泰法院積極推動府院聯動司法賦能。今年6月,該院聯合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永泰縣政府開展司法助力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啟動儀式暨古樹名木司法保護行動五周年紀實活動,設立福州法院司法助力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永泰)實踐基地,簽署共建協議,在生態司法、生態修復、修復監管、技術支持、保護開發、產業優化、價值轉化等領域環節加強合作,切實提高服務保障水平。同時,與永泰信用聯社簽訂《關于加強綠色金融法銀聯動合作備忘錄》,加強生態修復、技術支持、產業優化、金融授信等合作。 下一步,永泰法院持續筑牢綠色發展的新時代環境資源司法理念,充分發揮環境資源審判職能作用,匯聚多方合力,加強交流協作,做實打響生態環境司法新品牌,“多鏈融合”,為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升級添勁賦能,堅定守護大美永泰。 (本報記者 林珊 通訊員 陳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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