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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8月29日訊 近日,福州市倉山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在設立于螺洲的刑事速裁法庭適用“輕刑快辦”模式,集中開庭審理15起輕微刑事案件。法官當庭宣判,15名被告人均表示認罪認罰不上訴,全程用時不到2小時。 據悉,“輕刑快辦”是公檢法司四部門通過有效銜接“偵、訴、審、辯”各環節,將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認罪認罰的輕罪刑事案件,實行集中移送、集中起訴、集中審理,最大限度縮短案件流轉時間和審理周期的一項工作機制。 此次集中開庭過程中,倉山法院采用“集中宣布庭審紀律、告知被告人權利義務、分案審理、當庭宣判”的模式,在“輕刑快辦”機制下,保證訴訟流程不減,訴訟權利不少,提速不損庭審實質化。 今年以來,倉山法院適用“輕刑快辦”機制審理刑事案件314件,平均審理天數4天,當庭宣判率、服判率達到100%。 (記者 王思琦 通訊員 羅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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