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8月30日訊 為圖方便進出公司收取快遞,男子套用錄入公司系統的車牌,甚至多次上路都沒有將套牌摘下,最終男子為自己的無知買單。日前,廈門市公安局翔安分局交警大隊查獲該套牌車輛,駕駛人被處以罰款1萬元,記12分。 8月初,翔安交警大隊馬巷中隊民警發現一輛車牌號尾號811的橙色輕型封閉貨車有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的嫌疑,其原本車牌尾號應為861。 依據線索,民警迅速研判調查,對車輛軌跡展開追蹤排查,并在該車曾經出現過的海翔大道、春光路、翔星路等路段摸排蹲守。最終,民警在翔安大道輔道往鄭坂社區方向路段查獲該車輛及其駕駛人史某。 經查,貨車駕駛人史某是一名幫忙運送快遞的貨車司機,其朋友為方便史某進出公司收取快遞,將錄入公司系統的車牌提供給他使用。在回翔安的途中,史某多次套用車牌,最終被查獲。史某直至被查都不知曉這種做法已經違反交通法規。 中隊民警依法對車輛駕駛人史某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萬元,記12分,并依法扣留機動車輛。同時,民警對史某開展安全教育,向其普及相關交通法律法規。 (記者 王淯瀅 通訊員 于魯川) |
找福建律師 、看福建新聞 、免費法律咨詢 ,就上福建法治網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
地址: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0591-87870370
版權所有: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2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涉未成年舉報電話:0591-87521816,舉報郵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