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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出售、出借手機ID賬號就能坐等獲利?當心,已有人獲刑—————— 這個“ID”賣不得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9月4日訊 出租、出售、出借自己名下的銀行卡、電話卡,可能涉嫌幫助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同樣,出租、出售、出借手機ID賬號給他人一樣會成為電信詐騙分子的幫兇。在福清,有人就因此而獲刑。 今年2月,劉某在網吧上網時,聽老鄉林某(身份不明)稱有一個項目很賺錢,只需要提供電話卡的ID號及密碼給別人打電話,每小時就可以賺到30元的好處費。因經不住誘惑,劉某用自己的3個手機號激活手機ID賬號和FaceTime,將賬號和密碼出售給老鄉,并通過驗證碼同意對方在異地登錄。 今年3月,住在福清的施女士接到一個FaceTime視頻來電(該來電正是詐騙分子用劉某出售的賬號撥出的),對方自稱是“百萬保障”的“客服”,稱施女士“百萬理賠”已經到期,如果不關閉將每個月被扣費800元,扣費失敗還會影響個人征信,問其是否要關閉服務。 施女士同意關閉后,“客服”以微信保障與銀聯中心綁定需要驗證其名下銀行卡信息,誘導施女士根據語音提示進行銀行卡驗證,第一次轉賬80元至客服提供的賬戶后全額返還,之后又陸續轉賬30萬元后未返還。施女士這才意識到被騙了,隨即報警,共計損失30萬元。 截至案發,劉某共獲利6141元。經審查,劉某明知他人實施電信網絡詐騙,仍協助騙取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30.3萬元,數額巨大。福清市檢察院依法以詐騙罪對劉某提起公訴,法院依法判處劉某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2萬元。 據了解,由于一些手機系統的特性,同一用戶的ID賬號可以在多臺設備上使用,并自動同步舊設備上的信息。同意對方登錄ID賬號后,詐騙分子在不需要電話卡的情況下,便能通過手機系統下的視頻通話功能,撥打同為該手機型號用戶的語音或視頻電話實施詐騙,而這種視頻電話,由于沒有通過電信網絡,很難被監控攔截。 “ID賬號是手機系統中相對唯一的編碼,相當于我們的‘身份證’,群眾切勿因小利小惠出售或者出借自己的ID賬號,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將會成為犯罪分子的幫兇,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此,辦案檢察官提醒,廣大市民要提高警惕,防范“FaceTime通話”之類的詐騙,不給陌生電話轉賬、借貸,不向陌生電話透露銀行賬戶、驗證碼、密碼等。 “投屏、共享或分享手機屏幕意味著對方可以實時看到您的手機屏幕內容,包括您輸入的銀行卡賬號、密碼,驗證碼等內容。若平時不使用‘FaceTime通話’功能,可直接關閉,不給詐騙分子可乘之機。”辦案檢察官說。 (本報記者 陳欽祥 通訊員 鐘賴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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