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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9月12日訊 “本以為這筆錢打水漂了,沒想到還能追回來。法院執行真的很給力!”近日,上杭縣人民法院成功執行一起消費糾紛案,申請執行人劉某高興地對執行法官說。 2023年4月,劉某在瀏覽某平臺直播時對黃某經營的翡翠珠寶店展示的一塊未加工的原石產生了興趣。經與客服溝通,雙方約定劉某買下該原石,由店鋪代為加工并出售,將所得收益返還劉某,劉某明確表明不需要寄來成品、只要收益。當天,劉某通過支付寶向該店支付5000元。近1個月后,劉某忽然收到商家寄送的成品吊墜1枚。劉某感覺自己被騙,當即要求退貨退款,但商家卻以原石加工后無法退貨為由不予理會。2023年9月,劉某無奈起訴至上杭法院,法院判決由黃某歸還劉某5000元。 判決生效后,黃某未及時履行,今年3月,劉某向上杭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官依法向黃某寄送執行通知書傳票等相關法律文書。黃某父親代為簽收后,其仍未履行也未按期申報財產。經線上線下調查,執行法官也未發現黃某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 執行一時陷入僵局。為盡快幫助當事人兌現勝訴權益,執行法官實地走訪黃某戶籍所在地上杭縣某鄉鎮,得知黃某長期外出,遂將黃某父親作為案件的突破點,對其釋法析理:“你的兒子不還錢被列入失信名單,就沒辦法乘坐高鐵、住高檔酒店。他是生意人,這會直接影響他的事業發展,希望你作為父親能督促你兒子履行。” 案件迎來了轉機,返程途中,執行法官便接到黃某的電話:“剛才我爸聯系我了,你們別再去我村里了,給我點時間湊款,寬限幾天吧!”執行法官趁勢繼續勸導:“逃避不是上策,直面問題才能真正解決問題。”幾天后,黃某將全額款項轉入法院賬戶,案件得以執行完畢。 (李開欽 李靜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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