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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名片: 陳靜,現任莆田市城廂區(qū)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分管刑庭、家事少年審判團隊,先后獲得“全國三八紅旗手”“全國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先進個人”“全國黨建工作先進個人”“全國巾幗建功標兵”“全省人民滿意的公務員”等榮譽稱號。 “我是1999年當上助理審判員的,光陰似箭,至今已經20多個年頭了。”作為一名人民法官,以最堅定的信念和最堅強的勇氣維護好公平正義,讓法治理念在每個老百姓的心里生根發(fā)芽,是陳靜畢生追求和心靈歸屬。 發(fā)出全國第一份保護留守兒童的人身保護令,成立全國第一個“刑民合一”的反家暴合議庭;反家暴審判成果被《反家庭暴力法》吸納,推動反家暴走向有法可依…………從莆田市城廂區(qū)人民法院民二庭審判員、少年刑事審判庭副庭長、審判監(jiān)督庭庭長,到該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分管家事少年審判團隊,陳靜發(fā)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勤勉盡責,用一位法官的情懷,傳遞司法溫度,為婦女兒童撐起“保護傘”。 敢為人先 開創(chuàng)反家暴審判先河 從0到1,是陳靜這個反家暴審判“開拓者”寫下的故事。 2008年,莆田城廂法院成為全國首批9個《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審理指南》試點法院之一。陳靜被組織寄予厚望,成為反家暴合議庭的首任審判長。 2011年,陳靜審理一起離婚案件。 “我老公經常擊打一個白布包裹的籃球,白布上寫著‘我要打小麗、打死小麗’,有時候他還動手打我。”不堪忍受的小麗(化名)向城廂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陳靜敏銳地意識到,這個丈夫的行為是典型的精神暴力。當時法律上并沒有相關規(guī)定,也沒判例可依。陳靜認為,作為試點法院,她應該走出這一步,認定該行為屬于精神暴力,是家庭暴力的類型之一,支持小麗要求的精神損失撫慰金等。 此案一審判決完即生效,產生良好的社會效果,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全國司法干預家庭暴力十大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對外發(fā)布這起典型案例時,首次將精神暴力納入家庭暴力范疇,同時該審判成果寫入《反家庭暴力法》。 先行先試,摸著石頭過河。在實踐中陳靜還總結出一套內功心法————反家暴“五環(huán)維權法”,即“人身保護、親情援助、心理咨詢、特殊支持、跟蹤回訪”,該工作法被最高人民法院肯定,成為審判樣本在全國推廣;創(chuàng)下11個“全國第一”,立足一個基層法院,開創(chuàng)反家暴司法審判先河。 “‘五環(huán)維權工作法’不僅維護廣大婦女同胞的合法權益,從源頭上防止家暴悲劇重演,而且對家庭暴力糾紛做到監(jiān)管常態(tài)化,確保家庭暴力引發(fā)的訴訟案件不反彈。”陳靜介紹說。 推動立法 以理論學習指導實踐 “接手反家暴審判前,我就是個‘小白’,審理案件時,我只想做好我的案件,從沒想過我的工作能推動《反家庭暴力法》的立法進程。”陳靜說道,但她的想法在一次國際研討會上改變。那是陳靜第一次站在國際的舞臺上,在國際的研討會上講述反家暴的審判實踐。 2011年起,陳靜受最高人民法院推薦,開始參與全國人大反家暴立法活動,并參與全國人大反家暴立法考察、全國人大反家暴立法立項論證調研、國務院法制辦反家暴立法座談等。 理論指導審判實踐,審判實踐反哺理論。“在學習過程中,我學習到許多國際先進的反家暴理念,通過理念指導實踐,并努力將案例轉化為審判成果,為反家暴立法提供依據。”陳靜說道。 2015年11月25日,全國人大反家暴立法最后一站的基層調研聽取陳靜的立法建議,她的多項審判成果被《反家庭暴力法》吸納,為推動全國人大反家暴立法進程作出貢獻;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其中不乏城廂法院在審判實踐中探索出的經驗成果:精神暴力首次納入家庭暴力范疇、確立強制帶離、妥善安置、獨立人身保護令等制度。 以案寓德 播撒反家暴法治種子 “我最大的心愿不是‘反家暴’,而是‘零家暴’。”《反家庭暴力法》實施后,陳靜開始面臨新的命題。如何讓反家暴成為全社會共識?家庭暴力中,有哪些人群更需要關注?如何讓全社會一起關注反家暴、認識反家暴,最終構建一個“零家暴”的和諧社會? 帶著這些問題陳靜開始走向講臺,傳播《反家庭暴力法》的理論和實踐知識。2016年,她受邀前往湖南長沙做反家暴知識培訓,并指導長沙婦聯申獲全國首例婦聯代為申請的人身保護令,引起社會極大反響。 之后,陳靜應最高人民法院、全國婦聯指派,北京大學以及吉林、云南等十幾個省的邀請,輾轉各地,為全國十幾個省近5000名法律工作者及群眾開展《反家庭暴力法》培訓,把反家暴的知識、理念像蒲公英的種子一樣在全國播撒。 有一次,陳靜下午在吉林為民事法官培訓,次日清晨5時就要趕飛機前往云南昆明,再坐車前往楚雄,為刑事法官開展培訓。“雖然舟車勞頓,但想到能避免婦女兒童受到家庭暴力的傷害,就覺得一切都是值得的。”陳靜說。 步履不停 以熱忱堅守為民初心 “只有近距離直面受害者無數次身心俱損的累累傷痕,才能義無反顧地堅決反家暴。”陳靜表示。 在家暴受害者中,殘疾人是更特殊的群體。 2018年8月,陳靜指導城廂法院發(fā)出全國首例由區(qū)殘聯代為申請的人身安全保護令;2019年3月,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陳靜指導城廂法院與區(qū)殘聯設立全省首個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并聯合簽署全省首份《關于在家事審判工作中切實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的若干意見》,提升特殊群體合法權益保護力度。 構建“大家事”審判格局的腳步永遠不會停止。接受采訪時,陳靜多次強調在探索反家暴審判的道路上,她遇到了很多志同道合的伙伴,在大家共同馳而不息的努力下,反家暴成為全社會的共識和責任。 家寧才能國安。陳靜回首過去的日子,說自己簡單、平凡。“每一次庭審、每一場調解、每一份裁判,是對負能量的消除和對正能量的弘揚,我將繼續(xù)以‘一片赤忱為桑榆,兩鬢斑白終不悔’的執(zhí)著和堅守,做一件件關乎民生冷暖的事,以實際行動,為建設平安中國、法治中國貢獻力量。”陳靜如是說。 (本報記者 陳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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