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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9月20日訊 近日,三明市三元區人民法院在開展“月滿金秋,執行護航”專項行動中找到一名被執行人,促使其主動簽署騰房承諾,有效保障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2023年12月,被執行人鄭某、羅某向某銀行借款83萬元,到期后無力償還,某銀行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通過多方查詢、核實,發現鄭某、羅某名下在三明市區有一處房產可供執行。為保障申請執行人的勝訴權益盡快實現,執行法官當即決定錯峰上門,找到鄭某并將其帶至法院。 鄭某到法院后,法官結合拒不騰房的相關案例,就其失信行為釋明法律、開展勸說教育。鄭某在了解到失信行為不僅會影響自身、還將對家人正常生活和工作造成困擾后,愿意將該處房產交由法院處置,盡快把欠下的債務處理掉。 執行行動當日,鄭某主動在法院簽下騰房承諾,并表示將會積極配合法院執行工作。下一步,三元法院將啟動房屋拍賣程序,待變現后償還給申請執行人。 (儲丹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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