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9月23日訊 近日,經建甌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郭某某、謝某某開設賭場案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二人均被因犯開設賭場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9000元;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經查,2023年9月初至9月底,郭某某以盈利為目的,租用建甌市七里街村后路謝某某住房,召集孫某、涂某等10余名參賭人員,用撲克牌以“三十二張”、“十三水”等方式進行賭博,并按賭資4%-6%收取開莊參賭人員的“水錢”,共計獲利20000元。謝某某在明知郭某某開設賭場的情況下,將住房以每天500元的價格租給郭某某用于開設賭場,從中獲利3000元。 (吳燕) |
找福建律師 、看福建新聞 、免費法律咨詢 ,就上福建法治網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
地址: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0591-87870370
版權所有: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2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涉未成年舉報電話:0591-87521816,舉報郵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