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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真沒想到,酒后糊涂竟換來鐵窗淚。以后我一定遠離酒駕,為自己,也為他人的安全負責。”日前,經閩清縣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傅某某因犯危險駕駛罪被法院判處刑罰后懊悔地說。 據悉,這是該院適用輕微刑事案件48小時速裁辦理機制辦理的一起危險駕駛案。該院在傅某某到案后及時派員快速審查,認為該案屬于輕微刑事案件,通過向法院建議適用速裁程序審理,僅用31小時就完成“立案偵查————審查起訴————審理判決”全流程無縫銜接,既提高訴訟效率、節約訴訟資源,又減少訴訟參與人的訴累。 此外,該院堅持提速不降低質量,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在到案后24小時內獲得法律幫助,增強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的自愿性、合法性和真實性,確保速裁案件兼顧實體公正和程序公正。 (何海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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