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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9月26日訊 近日,福州市臺江區檢察院召開暫予監外執行案件公開聽證會,將暫予監外執行案件置于人民監督之下,進一步提高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聽證會上,承辦檢察官向聽證人員闡述了現行法律關于暫予監外執行的相關規定,詳細介紹了罪犯黃某的犯罪事實。 經病情審核小組研究認定,黃某目前病情屬于《保外就醫嚴重疾病范圍》第三條第四款規定情形,建議繼續暫予監外執行。臺江區社區矯正管理局提出黃某在接受社區矯正期間,累計被給予警告2次、訓誡2次,書面建議臺江法院對黃某收監執行。 在法院審查期間,臺江區社區矯正管理局提出黃某在受到2次警告后,又存在違規情形,被給予訓誡1次。3名聽證員、3名醫學專家、社矯機構代表、法院代表與承辦檢察官予以充分討論,各自表達對該案的意見和看法,并對黃某能否遵守暫予監外執行期間的各項規定等情況現場提問。臺江區檢察院在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后,依法作出同意對黃某適用收監建議的檢察意見。臺江法院隨后作出收監決定。 (陳婷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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