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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9月27日訊 近日,尤溪縣人民法院執行服務中心接到申請執行人王某提供的線索后,立即出警前往羅某住所地,成功執結一起民間借貸案件。 2019年,羅某以經營小吃店需要資金為由向王某借款29000元,因經營不善,無法按時還款,王某遂訴至尤溪法院。經調解,約定羅某每月償還3000元,直至還清。后羅某未按約定付款,王某遂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因王某未能提供具體線索,承辦法官無法與羅某取得聯系,案件執行陷入僵局。近日,王某發現羅某回村掃墓后,向尤溪法院執行服務中心提供線索。考慮到羅某掃完墓后可能再次外出,尤溪法院執行干警立即出警找到了羅某。羅某表示無錢可還,但在執行干警耐心釋法明理,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法律后果后,羅某向其親屬借款29000元當場支付給王某,該案得以執行完畢。 (章賢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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