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9月29日訊 夜黑風高,男子在工地來回穿梭,趁著四下無人,將工地的鋼筋等物盡數盜走。近日,經連城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傅某因犯盜竊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并處罰金3500元。 今年5月,群眾張某報警稱其堆放在連城縣朋口鎮高速路口旁工地上的120余根鋼筋被盜。經查, 今年4月至5月期間,傅某趁著夜色,先后多次潛入工地盜竊鋼筋,共盜走鋼筋120余根、挖機導向輪1個、驅動齒輪2個。5月15日,欲再次實施盜竊的傅某被工地保安發現。傅某盜得的物品均被賣到廢品收購站,經連城縣價格認定中心認定,其盜竊物品的市場價值共計3683.37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傅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鑒于傅某自愿認罪認罰,且具有多次盜竊前科、累犯的法定從重處罰情節;具有坦白、部分犯罪未遂等法定從輕處罰情節,遂作出上述判決。 (錢鍵) |
找福建律師 、看福建新聞 、免費法律咨詢 ,就上福建法治網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
地址: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0591-87870370
版權所有: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2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涉未成年舉報電話:0591-87521816,舉報郵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