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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0月8日訊 還款時不慎輸錯匯款賬號產生誤會,昔日好友反目成仇。日前,在尤溪縣人民法院的組織調解下,雙方當事人打破隔閡、和好如初。 2004年,盧某向好友邱某借款6萬元,后邱某多次催討無果,于2018年起訴至尤溪法院。法院經審理判決盧某需償還邱某借款本金6萬元及相應利息。判決生效后,盧某僅還款4萬元,邱某遂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盧某的家屬聯系法院,聲稱盧某此前已清償全部債務,并提交還款憑證作為證據。法官迅速核實材料,并聯系邱某確認情況,但邱某堅稱未收到剩余款項。 因盧某希望能和邱某當面解決問題,在法官促成下,雙方當事人共同回顧了事件的經過,從而發現問題的關鍵。原來,盧某還款時不慎輸錯匯款賬號,導致2萬元款項被退回,而他誤以為所有款項均已成功匯出。真相大白后,盧某當場向邱某補足剩余款項,并主動提出增加利息作為補償。臨別之際,雙方當事人向法官表達了謝意。 (陳小妹 麻慧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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