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減證便民做“乘法” 群眾訴累做“減法” ————安溪法院推進“免于提交”工作機制落地見效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0月10日訊 “不到五分鐘,就辦完了!”近日,申請執行人王某僅帶一份執行申請書就辦好了執行立案手續,這讓他感到不可置信。 如此高效便捷的體驗,得益于安溪法院推行的“免于提交”工作機制。 今年8月,安溪法院探索推行“免于提交”工作機制,堅持“讓數據多跑路”原則,減少群眾到法院辦理業務所需提交材料的數量,讓當事人無須再重復提供證明材料,最大程度減輕當事人負擔,有效地解決群眾立案難、多頭跑、來回跑等問題。 “比如申請執行立案,以往,當事人要準備執行申請書、判決書、生效證明書和當事人身份信息等材料。現在,根據‘免于提交’工作機制,當事人因訴訟已向法院提交過的信息材料或法院作出的裁判文書、生效證明等材料都不用再提交了。”該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傅喚昌向記者介紹。 為進一步推動“減證便民”工作落實落地,該院還聯合安溪縣公安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共同簽訂《涉訴主體信息查詢共享機制合作協議》,建立涉訴主體信息查詢共享平臺,對當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交材料,但法院可通過向各聯動單位調取到的信息、文件等,如涉訴主體信息、企業登記信息、婚姻登記信息、納稅信息等,或當事人需向各聯動單位提交的法院已作出的生效裁判文書、相關證明等材料,由法院與各聯動單位通過“線上+線下”信息共享方式代為提供。 在清理不必要的證明材料,減輕當事人證明的負擔的同時,該院建立涉訴信息通報服務機制,為當事人出具真實、完整、客觀的涉訴信息說明,掃清群眾因涉訴信息不對稱產生的阻礙。 在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中,被告張某在履行完調解分期付款義務后,因相關涉訴信息仍在第三方平臺上顯示而影響其申請辦理銀行貸款,于是便來到安溪法院訴訟服務中心的“涉訴信息說明”專門窗口咨詢解決辦法。 窗口工作人員了解該情況后,立即根據《安溪法院關于建立涉訴信息通報服務機制工作指引》對該公司涉訴情況進行全面分析。隨后根據張某的申請,向其出具《涉訴信息通報函》,證明其涉訴案件已經審結。張某將該通報函提交銀行,相關貸款審批流程正有序進行中。 截至目前,安溪法院已累計為130余名涉訴當事人提供“免于提交”服務,與公安、市場監督管理局共享數據信息110余條,20余名群眾、企業因取得涉訴信息通報函而脫離負面評價。 “下一步,我們將不斷豐富優化訴訟服務應用場景,通過減證便民、數據共享、信息說明等方式,打通跨層級、跨地域、跨系統司法協作的各類痛點堵點難點,進一步推動‘減證便民’工作落實落地,實現讓當事人‘最多跑一次’工作目標,切實提高群眾和企業辦事滿意度和獲得感。”傅喚昌表示。 (本報記者 林揚陽 通訊員 蘇明坡) |
找福建律師 、看福建新聞 、免費法律咨詢 ,就上福建法治網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
地址: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0591-87870370
版權所有: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2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涉未成年舉報電話:0591-87521816,舉報郵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