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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0月10日訊 近日,三明市沙縣區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朋友之間的民間借貸案件,有效化解了當事人之間的矛盾,巧妙地修復了因金錢糾紛而翻倒的“友誼小船”。 曾某與余某曾是多年好友,余某因生意周轉需要資金,向曾某借款40000元。借款期限屆滿后,余某陸續歸還了部分借款,剩余31500元未還。曾某多次催討未果,無奈之下訴至法院。經法院調解生效后余某依然未按時履行法定義務,曾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執行法官考慮到雙方曾是好友,為挽回雙方情誼,真正實現案結事了,執行法官決定從雙方的友情基礎上尋求調解的突破口:一方面教育余某應誠實守信,不能辜負朋友的信任,如仍拒不主動履行義務,將面臨司法拘留懲戒措施;另一方面積極與曾某溝通,希望他能念及多年友情,再給余某一次機會。經過執行法官耐心地調解和細致地釋法明理,最終促成雙方達成和解。 次日,余某帶著現金到法院將欠款履行完畢,雙方握手言和,重續友情。至此,該案順利執結。 (記者 彭冬晴 通訊員 肖瑞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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