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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0月10日訊 “這是第一期還款,你清點一下。”日前,昔日夫妻張某、陳某帶著現金來到三明市沙縣區人民法院,在承辦法官的見證下將第一期借款歸還鄧某。 原來,張某、陳某在婚姻存續期間,以企業投資經營需要資金為由向鄧某借款20萬元,約定利息并出具借條。借款屆滿后,張某和陳某未履行還款義務,鄧某多次催討未果,無奈之下訴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仔細審查閱讀卷宗,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實的基礎上,考慮到案件事實清楚、具備化解糾紛的基礎,遂及時與原、被告電話溝通,積極組織雙方調解。 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通過“背靠背”溝通的方式,一方面向張某、陳某詳細析法明理,聚焦矛盾焦點,分析法律關系,使二人明白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另一方面對鄧某給予溫情規勸,希望其能夠念及往日情誼,妥善處理。在承辦法官的積極協調下,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張某、陳某共同承擔債務,分期償還借款。最終,隨著一紙調解書的簽訂,這場因借貸糾紛而起的訴訟畫上了圓滿句號。 (李婷 賴澤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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