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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0月11日訊 近日,漳平市檢察院辦理了一起非法制造槍支案件,一男子因網購配件擅自組裝槍支被判刑。 2020年,蘭某通過短視頻平臺看到槍支改造的教學視頻,深感有趣的蘭某產生自己制造槍支的念頭。于是,蘭某通過五金店、網絡平臺等渠道,先后購買射釘槍、瞄準器、鋼珠等配件,按照教學視頻自行組裝槍支,并將槍支藏在老屋門后。經鑒定,蘭某制造的疑似槍支系以火藥為發射動力。2024年4月2日,漳平市公安局民警現場查獲該槍支。 8月29日,漳平市檢察院對蘭某依法提起公訴,鑒于蘭某自首且自愿認罪認罰,檢察機關依法作出從寬處罰的量刑建議,并被漳平市法院采納。最終,蘭某以非法制造槍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緩刑二年六個月。 (楊小琴 凌麗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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