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0月12日訊 為獲取高額貸款,男子遠赴千里辦理電話卡、注冊虛假公司,并將電話卡、對公賬戶等出借給他人,獲取“生活費”。近日,經南平市延平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延平區人民法院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判處被告人鄧某某拘役5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今年2月,由于通過正規途徑辦理貸款額度不高,想要貸款的鄧某某在朋友的介紹下,通過微信聯系上一個陌生人,得知可以通過注冊公司進行“包裝”,以公司名義辦理高額貸款,還能提供“生活費”。之后的一個多月里,鄧某某按照對方指示先后前往安徽滁州、上海等地辦理電話卡,并以自己的名義注冊虛假公司、辦理對公賬戶和開通網銀。其間,鄧某某將電話卡、身份證、對公賬戶借給對方,收取對方支付的“生活費”16850元。 對公賬戶辦好后,鄧某某未收到公司營業執照、公章、對公賬戶信息等材料,也遲遲未收到貸款,且對方以各種理由搪塞。鄧某某在明知他人可能利用其身份證、電話卡、公司對公賬戶實施“跑分”、詐騙等犯罪活動的情況下,仍未報警,也未掛失對公賬戶,致使該賬戶被犯罪分子用于電信網絡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 (李凌 嚴妙玲) |
找福建律師 、看福建新聞 、免費法律咨詢 ,就上福建法治網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
地址: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0591-87870370
版權所有: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2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涉未成年舉報電話:0591-87521816,舉報郵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