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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常說,無規矩不成方圓。其實立法就是建制度、立規矩,為社會關系的運轉劃定界限。”龍巖市司法局立法與法治調研督察科科長、市法學會理事鄧琳這樣闡釋她對立法工作的理解。 立法為民,服務你我。鄧琳長期從事地方立法工作,先后參與起草21部立法項目,助力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交出了一份份亮眼的成績單。10 年來,她多次被評為先進工作者,并獲得全國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先進個人、福建省新時代司法為民好榜樣、全市法治宣傳教育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 工作中的鄧琳 科學立法:以良法促善治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鄧琳不斷健全立法機制,完善立法制度,推動制定《龍巖市人民政府擬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定政府規章程序規定》,明確了立項、起草、審查、審議、決定、公布的立法程序,并建立全面貫穿公眾參與的立法機制,為政府科學立法打下了堅實的制度基礎。 停車難、停車貴、停車亂收費…………為治理停車領域的違法亂象,回應群眾呼聲,鄧琳經過多方調研及反復論證,推動將《龍巖市中心城區經營性公共停車場管理辦法》列為政府重點立法項目。因該立法項目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較高,立法難度和壓力都較大,鄧琳組織召開政府規章立法聽證會,廣泛聽取、吸納社會各界的心聲和建議,推動解決立法中的主要難題。 以立法促整治,《龍巖市中心城區經營性公共停車場管理辦法》對停車泊位、收費定價作出規范,將機場、車站、碼頭、交通樞紐站、公共交通首末站、換乘站、旅游景區以及公立的醫院、學校、體育場館、博物館、養老院等配建的公共停車場納入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管理范圍,破解了停車亂收費的難題,減輕群眾的繳費負擔。 “該辦法以經營性公共停車場管理為切口,通過立法,理順管理體制,治理了停車領域的違法亂象,也提升了群眾出行方面的法治獲得感、幸福感。”鄧琳表示。 問需于民:地方立法走進尋常百姓家 “立法項目的選題尤為重要。立項是立法的初始程序,意味著我們通過可行性、必要性研究,把立法項目擺上議事日程。”鄧琳如是說。 群眾的需求是什么?這是鄧琳在立法中最關心的問題。在立法工作啟動前,鄧琳堅持問需于民,主動向社會征集立法項目建議,通過基層立法聯系點開展調研、座談、聽證等活動,深入了解群眾立法訴求。為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農村環境臟亂差等問題,她推動將《龍巖市農村人居環境治理條例》列入立法項目,助力保護綠水青山,為發展鄉村旅游產業夯實基礎;為解決養犬管理混亂等問題,她推動將《龍巖市養犬管理辦法》作為市政府規章項目,并列入市政府《群眾身邊十件“暖心事”工作方案》,著力提升城市品位。 “過去,大家感覺地方立法很高大上,遙不可及。如今,立法工作與群眾面對面,真正實現了‘地方立法走進尋常百姓家’。”鄧琳表示,“按老百姓的話說,什么是民主立法,就是立法會主動到我們家門口來征求意見,我們說的話政府會聽到、會研究,我們說的話有分量,這就是民主立法,真正的民主,管用的民主。” “確保立法行得通、真管用”是鄧琳在立法工作中的“口頭禪”。她嚴把立法入口關,突出針對性、適用性、可操作性,推動出臺《龍巖市奇和洞遺址保護條例》《龍巖市公筷公勺使用規定》等“小快靈”“小切口”立法,以“小切口”服務“大民生”,不斷提高地方制度建設的質量和效率。 立足實際:地方需要什么就規定什么 “國家立法需要地方立法的有力支撐,而地方立法則是國家立法必不可少的重要補充。地方特色就是從本地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出發,需要什么就規定什么。” 這是鄧琳對“地方立法”的理解。 龍巖是全國著名革命老區、原中央蘇區核心區,是紅色文化的重要發祥地之一,保護、傳承、發揚紅色文化,既是龍巖得天獨厚的優勢,更是傳承紅色基因的應盡職責。立足地方紅色資源優勢,鄧琳探索法治與紅色文化的融合路徑,參與紅色文化保護立法,推動出臺全國第一部由設區市制定的紅色文化遺存保護地方性法規————《龍巖市紅色文化遺存保護條例》,為龍巖保護好、傳承好、利用好紅色資源提供法治保障。 生態是龍巖最大的優勢、品牌、名片。在立法引領推動下,龍巖市森林覆蓋率達79.21%、連續45年位居福建第一,龍巖市獲評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國家園林城市、國家森林城市、全國林業改革發展綜合試點市、國家林業碳匯試點市,長汀水土流失治理成為全球生態修復典型………… “立法工作要服務中心大局,圍繞打好綠色生態牌重點推進生態領域立法,為全面實施‘生態立市’發展戰略提供法治保障。”鄧琳如是說。 為拓展提升水土流失治理“長汀經驗”,鄧琳參與起草全省第一部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設區市地方法規《龍巖市長汀水土流失區生態文明建設促進條例》,其頒布實施入選2022年度福建省“十大法治事件”。她還推動出臺《龍巖市實施河長制條例》《龍巖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龍巖市城市綠化條例》《龍巖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等生態領域系列法規規章。 “對地方立法這樣一份莊嚴神圣而又意義非凡的工作,我將一如既往地用堅定的行動,踐行為民服務的宗旨,以更加昂揚的奮斗姿態繼續書寫‘立法為民’的法治初心。”鄧琳說。 (本報記者 邱玉香 通訊員 闕源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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