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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0月17日訊 近日,泉州市公安局金龍派出所依法查處了一起未經公安許可情況擅自經營旅館行為。 金龍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嫌疑人楊某存在未獲公安許可擅自經營旅館,便將楊某傳喚到公安機關。面對警方的訊問,楊某如實交代了自己的違法行為。 今年7月,楊某因手頭比較緊,丈夫做生意又缺錢,便想將自己名下的一套單身公寓出租或者出售,用來回籠資金。無奈的是,楊某的房子一直無人問津。此時,楊某聽說有一個民宿APP可以做日租房的生意,就上傳了房產證信息和公寓內部照片,制定好價格后,等待顧客上門。7月21日,楊某的日租房開始營業。在得知該行為違法后,楊某將平臺上的房源信息下架。楊某稱此前聽說日租房收入高,手續簡單,并不知該行為違法,以后不會再犯。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記者 王思琦 通訊員 林曉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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