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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0月17日訊 近日,廈門海滄法院率先出臺《財產保全案件案款扣劃發放操作指引》,并與9月26日完成首個執保案款扣劃案件,扣劃金額5萬元,從調解生效到實現執保扣劃僅為20天,比傳統保全后進入執行程序至少節約40天以上。 據悉,該探索緣起于一起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廈門某公司A系一家臺企,其與王某因租賃合同產生糾紛訴至法院。A公司訴訟階段申請保全王某財產,法院保全凍結王某名下多個銀行賬戶。9月初,在涉臺法庭法官主持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后,債務人王某主動提出提前履行調解書項下付款義務,其保全賬戶資金足以履行債務,希望法院能直接扣劃其保全賬戶內的資金余額用于履行。 充分考慮到當事人需求后,海滄法院第一時間組成審執協調小組,理順扣劃流程后,涉臺法庭法官根據當事人申請及案件具體情況作出扣劃裁定,移交執行局。針對非執行案件無法實現線上扣劃、自動生成一案一賬戶問題,海滄法院執行局充分挖掘總對總和本地網絡查控系統功能,手動生成執保案件一案一賬戶,并通過本地執行系統扣劃案款,實現安全、高效、零成本提取、發放保全案款。 執行局于立案次日即成功將案款扣劃至法院案款子賬號并及時向A公司發放全部款項。 據介紹,該案件在不解除保全的情況下使保全款項用于保障生效裁判履行,使債務人免于強制執行程序產生的執行費用及不良影響,雙方當事人均收獲最大效益,社會效果良好。 此外,為推進該機制的標準化運用,提高適用效能,有效推廣復制,海滄法院總結相關實踐經驗,率先出臺《財產保全案件案款扣劃發放操作指引(試行)》,從釋明引導、適用條件、申請提交、扣劃裁定、執保立案、保全實施、款項發放、結果反饋、執保銜接、檔案管理等十個方面作出具體規范,明晰保全案件扣劃實現的具體路徑,并建立保全款項扣劃申請書、扣劃裁定書、審執銜接流程、扣劃情況告知書等要素式模板。 (記者 余晶 通訊員 海法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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