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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活施策 “執”解民憂 ————松溪法院執結一起涉兩名被執行人侵權賠償案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0月23日訊 “謝謝你們,解決了我們的燃眉之急!”近日,松溪法院執行法官依法能動履職,妥善執結 了一起涉兩名被執行人侵權賠償案件,拿到賠償款的黃某及家屬感激地說。 2021年12月13日,董某將案涉山場承包給周某等人采伐。當月,周某、黃某等人到其所承包 的山場采伐林木,黃某不慎被周某鋸倒的樹木砸傷,經鑒定為八級傷殘。因協商賠償無果, 黃某遂將董某、周某訴至法院。法院經審理,判決董某賠償黃某各項經濟損失共計106418.06 元,周某賠償黃某各項經濟損失共計266045.16。判決生效后,董某、周某未履行法律文書所 確定的義務,黃某向松溪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立案后,執行法官第一時間凍結董某、周某的銀行賬戶及網絡資金賬戶,并查封他們名下房 產,但周某、董某仍拒絕履行賠償義務。 考慮到房產處置周期長,若等待房產處置,黃某生活困頓的局面短期內得不到緩解,調解更 有利于案件的解決。但兩名被執行人態度強硬,情緒較為激動,“面對面”調解,可能會激 化情緒,執行法官決定采取“背靠背”的調解方式,因人施策,逐一“擊破”。一方面,法 官聯合茶平鄉司法所,從情理法等多方面展開調解,就法定的賠償項目、賠償數額等進行釋 法析理。同時,多次上門調解,與周某進行充分溝通,權衡利弊得失,并嚴肅告知拒不履行 的法律后果,周某態度逐漸緩和。 最終,在法律威懾與聯動調解下,促成當事人達成和解,周某、董某一次性履行賠償義務。 至此,該案順利執行完畢。 (本報記者 湯仙念 通訊員 林麗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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