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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歲孩子哭訴被繼母打罵,母親欲變更撫養權,上杭縣人民法院才溪法庭深入調查,發現情況并不屬實———— 兒子稱被“家暴” 真相發人深省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0月23日訊 “繼母打罵孩子!”今年5月,上杭縣人民法院才溪法庭庭長張靜分到一個變更撫養權的案件。閱卷時,看著原告起訴狀中所寫的申請變更撫養權的理由,張靜擔心案件中年僅8歲孩子的處境,立刻聯系原告陳女士。 一通電話引發糾紛 “前幾天小朱哭著打電話,說他后媽經常打他,他想來我這邊住,我都急死了。”電話接通后,張靜剛表明身份和來意,陳女士便迫不及待地訴說對兒子小朱的牽掛和擔心,希望法院盡快開庭審理,把小朱的撫養權變更給她。 原來,陳女士和前夫朱某幾年前協議離婚,約定婚生子小朱由朱某撫養。此次陳女士提起變更撫養權之訴,就是因為小朱幾天前的一通電話。小朱稱朱某現任妻子王某打罵他,可除了這通電話,陳女士沒有提供其他任何證據材料。 掛斷電話后,張靜對案件進行梳理,心中有了思路。當務之急要搞清楚的是,王某是否真的經常打罵小朱? “你們平時與朱某、王某接觸,感覺他們的性格脾氣怎么樣,有沒有聽說會打罵孩子?”當天下午,張靜啟動“家事民情四調查”工作機制,依托村居法官工作室向朱某所在村的村干部開展庭前調查。在村干部的陪同下,張靜對朱某的親戚鄉鄰進行走訪。 第一輪走訪的結果顯示,朱某和王某平時待人和氣,對小朱也比較疼愛,親友鄰居并未看到他們有打罵小朱的行為。隨后,張靜到小朱學校,向老師了解情況。根據反饋,小朱上學時,他身上未有傷痕,小朱也沒有向同學傾訴過在家里有被繼母打罵的情況。 解鈴還須系鈴人 剪不斷理還亂的家事糾紛,往往能在“聊”中找到頭緒。根據數年來的家事糾紛審判經驗,張靜決定組織雙方到才溪法庭再聊一聊,分別對雙方進行談話。 “這絕對不可能,王某對小朱視如己出。平時也就他不聽話的時候說說他,不至于打罵他…………”在交談中,朱某對王某打罵孩子的說法倍感吃驚,并堅決予以否認。 “我兒子難道會騙我嗎?王某肯定就是打了小朱…………”得知前期調查結果的陳女士仍然堅持認為無風不起浪。 解鈴還須系鈴人。這場糾紛源于小朱的一通電話,為了查清事實,張靜決定從小朱身上尋找突破口。 “平時都是誰輔導你寫作業,寫不好會不會被批評?”張靜通過閑聊跟小朱拉進距離。 “王阿姨和爸爸都有教我寫作業,沒有罵我。就是我玩游戲、吃零食,王阿姨會訓我…………”張靜慢慢引導孩子說出事情的真相。原來,小朱覺得最近王某在他玩游戲、吃零食方面管教太多,覺得在媽媽那邊過得會舒服點,所以跟陳女士撒了謊。 富有教育意義的和解 童言無忌,卻也發人深省。3個大人面對孩子的“謊言”,都覺得哭笑不得。 “你們的出發點都是為了孩子好,但是你們的癥結就出現在雙方溝通過程中。之前的離婚協議,你們對小朱的探望權約定過于籠統,建議你們細化探望的具體流程內容。”在調解室,張靜耐心地向雙方提出建議。陳女士與王某從利于小朱健康成長及學習考慮,同意維持小朱目前的生活現狀,由朱某繼續撫養。 在張靜的建議下,雙方從陳女士的探望時間、探望頻次、節假日安排、何處用餐、接送方式作出明確約定,并承諾雙方本著友好溝通原則處理小朱成長教育問題,營造孩子健康向上的成長氛圍。就此,案件得以調解結案。 為及時關注小朱的心理健康、情感需求,今年9月,法庭向朱某及陳女士發出《關愛未成年人提示》,提醒他們小朱剛剛步入小學,是成長的關鍵期,在孩子成長教育中,要注重心理疏導、教育引導,盡最大努力降低離婚對子女產生的不利影響,并希望朱某和陳女士妥善處理好撫養和探望等問題。 (本報記者 邱玉香 通訊員 黃華 黃志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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