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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因誤解揮拳傷人,“不起訴”彰顯檢察溫情———— “法”與“情”的考量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0月23日訊 當遇到疑似小偷的可疑行為,你會義無反顧伸出援手,還是理性分析,適時出手?這不,福 州長樂男子侯某甲、侯某乙因產生誤解傷人,這番“義舉”到頭來卻給他人帶來了傷害。近 日,福州市長樂區檢察院召開公開聽證會,對侯某甲、侯某乙作出不起訴決定。 時間來到2023年9月20日。長樂區鶴上鎮某村,林某發現自家電動車電量耗盡,蹲下準備更換 電瓶。 “住手!你是哪兒的人?你在干什么?”背后傳來一位老人的呵斥聲?!按鬆?,我在換電瓶 。”林某一邊忙著取出電瓶,一邊回答道。 “你是不是來偷東西?”侯某甲上下打量蹲在地上的林某,繼續追問?!拔艺娌皇切⊥?,我 是來換電瓶的。”林某停下手中的動作,抬起頭,再一次解釋道。 侯某甲仍然不放心,擋住林某的去路,隨即兩人發生爭執,侯某甲情緒激動并毆打林某頭部 ,“大爺,聽我解釋,有話好好說?!绷帜扯汩W著,舉起雙手抵擋擊打。不遠處的村民侯某 乙誤以為哥哥侯某甲被人欺負,便沖上前與侯某甲合力毆打林某頭部,對林某造成傷害,后 經鑒定為輕傷二級。案發后,侯某甲、侯某乙家屬向林某提供賠償金,侯某甲、侯某乙主動 投案自首。 收到案件后,承辦檢察官立即展開調查,走訪親屬、鄰居,了解到兩位老人平日與鄰里相處 融洽,無犯罪記錄,此次是出于對社會治安的擔憂,犯罪情節較輕,且在案發后主動投案自 首,認罪認罰,老人家屬主動支付了賠償保證金,檢察院最終決定對侯某甲、侯某乙作不起 訴處理。此后,承辦檢察官積極充當調解員的角色,多次組織現場會議和電話會議,對《民 法典》中關于侵權責任的相關規定進行充分釋法說理,幫助雙方理清權益和責任,有效化解 雙方矛盾,促成和解。 “謝謝檢察官,我們還以為是小偷,沒想到誤傷了人,差點也害了自己?!焙钅臣住⒑钅骋?說。 (本報記者 陳欽祥 通訊員 陳欣知 潘恒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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