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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當庭撤訴 夫妻重歸于好 平潭法院通過制作《夫妻感情修復方案》調解一起離婚糾紛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0月28日訊 近日,平潭綜合實驗區法院海壇法庭攜手實驗區矛盾糾紛多元調解中心,通過制作《夫妻感情修復方案》,組織雙方對話、和解,幫助雙方發現婚姻問題,成功調解了一起離婚糾紛,原告當庭撤訴,夫妻關系重歸于好。 李某與王某結婚多年,并育有一子,原本應是幸福美滿的一家。近年來,雙方因性格差異、生活瑣事以及缺乏有效的溝通,導致矛盾頻發,感情逐漸疏遠。今年9月,李某訴至法院,要求與王某離婚。 承辦法官在受理此案后,便進行了深入的案情調查。法官通過查閱案卷、與雙方當事人交談等方式,全面了解了雙方的婚姻狀況、矛盾起因及演變過程。“我們發現雙方其實并不存在不可調和的矛盾,主要是因為缺乏有效的溝通方式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導致矛盾不斷升級。”為此,海壇法庭聯合實驗區矛盾糾紛多元調解中心,組織了一場特別的調解工作。調解過程中,法官和調解員耐心傾聽雙方的訴求和不滿。“你們結婚這么多年,也共同經歷了許多風雨。希望今天大家可以把話說開,彼此坦誠地聊一聊,我們共同找到解決婚姻危機的辦法,讓你們的婚姻重新煥發生機。” 調解室內,雙方原本劍拔弩張的氣氛在法官的耐心勸說下逐漸緩和了下來。 “我一說他,他就不說話,我越生氣,他越是不理我…………”“動不動就搞什么拉黑、刪除,我想聯系也聯系不上…………”李某和王某你一言我一語,分別說出了自己的心里話。看著共同生活多年、一起經歷了許多風風雨雨的丈夫,李某其實內心還是有許多不舍。法官進一步引導道:“其實看得出來,你們夫妻的感情還是很深厚的,這么多年的婚姻真的來之不易,夫妻雙方都應該用心、用情、用愛經營婚姻關系,你們可以提出希望對方怎么做,共同思考如何修復夫妻感情。” “其實,只要他能給我做出足夠的承諾,我愿意和他和好。”隨后,雙方進一步溝通,在法官的引導和見證下,共同簽訂了《夫妻感情修復方案》。李某當即表示愿意撤訴,和王某重歸于好。 (本報記者 陳菁 通訊員 施靜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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