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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0月28日訊 近日,福州市晉安區檢察院以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批準逮捕了“代收快遞”的犯罪嫌疑人向某。為何“代收快遞”會涉嫌犯罪呢?事情要從李女士的被騙說起。 不期而遇的“美好愛情” 今年8月,李女士在微信上看到一個交友網站的鏈接,交友心切的她沒有多想,點擊進入該網站,并提交了個人信息。隨后,一個自稱“珍愛網紅娘”的人添加了李女士微信,讓她加入一個微信群。在隨后的幾天中,李女士與微信群中一個自稱在證券公司上班的王先生聊得熱絡,并對他產生了好感。 9月2日,王先生稱在香港辦工作交接故IP 受限,請李女士幫忙操作期貨賬戶。于是,不知情的李女士按照對方提供的虛假網站進行操作,并看到了足以讓她心動賺錢模式。 9月4日,也想賺錢的李女士向王先生請教,并在王先生提供的網站進行了注冊,最后按照充值要求,向一個戶名為康某的銀行賬戶轉賬了20890元。 憧憬著愛情與事業雙豐收的李女士從頭到尾都未曾懷疑過王先生的真假,直到她接到反詐中心電話,才知道自己被騙了。 既然被騙的錢是轉給了康某的銀行賬戶,是否就能追回呢? 詐騙犯罪的“幕后操作” 很快,公安機關在東莞一家珠寶店找到了老板康某。據康某回憶,9月,一個陌生人通過微信向他購買黃金飾品,并要求快遞送達,康某賣了兩次黃金飾品后,發現對方是通過不同的銀行賬戶轉賬進來,而且收貨地址和聯系人都不一樣,遂要求對方提供身份證和營業執照等,對方無法提供,康某就拒絕再次銷售黃金飾品給對方。 經公安機關進一步偵查發現,原來這是電信網絡詐騙分子以“購買黃金飾品”的方式轉移贓款。只有他們收到快遞,并拿到黃金,詐騙所得才能真正進入犯罪分子的口袋。 那么他們如何拿到黃金飾品的包裹呢? 幫助犯罪的“代收快遞” 電信網絡詐騙分子為了逃避偵查,通過網絡發布消息,高薪聘請兼職專門“代收快遞”人員。 “只要到指定的地方取包裹,并送到另一個指定的地方,每天就可以拿到120元至150元的工資。”8月30日,犯罪嫌疑人向某在抖音上看到“想賺錢的來”的評論,于是主動與對方私聊后就欣然答應了,隨后,對方給向某寄來了兩張不同的用于收貨的電話卡,以及用于檢測黃金的稱重儀和溶解噴火槍。 “你這黃金飾品來源有問題,我不干了。”據向某供述,9月4日,其第一天在多個小區收取了黃金飾品的包裹后,發現這些包裹是從不同的地方寄來的,就知道上家是用犯罪所得贓款購買這些黃金飾品,其就提出不幫忙代收快遞了,結果對方把工資漲到每天1500元,并報銷路費。 在金錢的誘惑下,向某同意繼續幫忙代收快遞,并送到指定的地方。之后的幾天,向某在福州多個區共代收了20多個包裹,將包裹內的黃金飾品,分三次送到福清、閩侯等地交給對方指定的人員,其中兩個包裹就是康某寄出的。9月9日,向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偵查中。 檢察官提醒:近年來,電信網絡詐騙花樣多,作案手法翻新,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幫助收寄涉案快遞,也屬于轉移贓款,將受到法律制裁。廣大市民要提高防范意識和分辨能力,面對網絡高薪誘惑時,要保持理性謹慎,不要輕信對方的話術,更不要成為電信網絡詐騙分子的幫兇。金店、珠寶店經營者,如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報警,莫為貪小利,淪為犯罪分子洗錢的工具。 (本報記者 林珊 通訊員 林懷德 施麗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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