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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0月29日訊 近日,政和縣公安局澄源派出所組織警力在轄區重點路段開展交通整治行動。在整治行動中,民警查處一起無證駕駛違法行為。 據了解,當晚王某正駕駛新買不久的小型貨車,載著妻兒前去送貨。當民警將王某攔停對其進行檢查時,王某卻拿出了一本摩托車駕駛證,并稱其持有該證可以駕駛小型貨車。經核查發現,王某僅持有摩托車駕駛證,且其摩托車駕駛證早在2018年就因酒駕而被吊銷,而駕駛小型貨車需要持有C1及以上駕駛證,王某的行為構成了無證駕駛。民警當場對其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同時講解了其無證駕駛的違法行為可能帶來的危害和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政和縣公安局依法扣留該涉事車輛,對駕駛人王某作出罰款1200元并處行政拘留12天的處罰。 (記者 湯仙念 通訊員 湯維 李蔓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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