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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0月30日訊 “貨款已通過支付寶退給我了,謝謝法官?!背晒δ没?800元貨款的劉某,打電話向承辦法官表示感謝。近日,邵武市人民法院和平法庭通過“午間法庭”,高效“云調解”一起信息網絡買賣合同糾紛案件,被告當日便履行退還貨款3800元的義務。 身處湖南邵陽的劉某通過某App向邵武的肖某購買價值3800元的化妝品一套,但肖某未依約發貨,劉某遂將肖某訴至法院,請求退款。因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爭議不大,承辦法官決定進行調解。 “我同意調解,但我人在外省,來回費時費力還費錢。”當聯系上劉某時,劉某表示。為減輕當事人訴累,幫助當事人用最小的成本化解矛盾,法官決定通過電話和“人民法院在線服務平臺”召集雙方開展“云調解”。又因肖某表示“中午才有空”,承辦法官決定于當日下午1時許開啟“午間法庭”。 在法官的釋法說理下,僅通過半小時,雙方當事人便達成一致意見,即肖某在兩天內向原告劉某退還貨款3800元。隨即,法官使用人民法院在線服務平臺制作并發送調解筆錄,并由雙方簽字。 雙方簽訂調解協議后,為徹底解決矛盾,法官當即督促肖某盡快支付貨款。當日下午4時許,肖某通過支付寶轉賬的方式退回貨款3800元。 (鄧林泉 張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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