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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0月30日訊 女子通過假意銷售,騙取茶商茶葉2100余斤,價值83萬余元。近日,福鼎市人民法院審結該起詐騙案,判處被告人繆某冰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10萬元。 2022年8月至10月,繆某冰編造可以幫助銷售茶葉的理由,先后3次從被害人小張、小李(均為化名)處騙取福鼎白茶白毫銀針712斤、福鼎白茶牡丹1447斤,所得錢款均用于償還個人債務、賭博以及生活花銷。經認定,涉案的712斤福鼎白茶白毫銀針價值53.4萬元,1447斤福鼎白茶牡丹價值30萬余元,共計83萬余元。2023年10月,小張、小李出具《諒解書》,確認二人與繆某冰及其家屬達成還款協議,繆某冰退賠二人經濟損失5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繆某冰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款,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綜合其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等,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記者 龔麗雯 通訊員 廖夢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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